第182节(1 / 2)

“孙儿给阿翁请安!”李敬业恭谨的向坐在上手的祖父敛衽下拜,不管他在外面多么浪荡跳梁,在自家这位老祖宗面前,总是那副恭谨有礼的世家子弟模样。

“当初王文佐在京城时,你可曾与他结交?”

听到祖父的提问,李敬业心中格登一响,他虽然是家中嫡孙,但李绩素来治家严整,他平日里早晚请安,也就是程序性的说几句话,像这样直接提问的,已经多少年没有一次了,赶忙小心答道:“回阿翁的话,当初王文佐来京城时,住在金仁问家中,孙儿与金仁问是旧识,所以一起吃过两次酒,孩儿送了他一次礼物,别的就没有了!”

“只是这样吗?”李绩问道。

“只是这样!孩儿谨遵阿翁教诲,不敢随意与外官交接!”李敬业低下头去,咬牙答道。

李绩从锦榻上站起身来,走到李敬业身旁,仔细看了看跪在地上的孙儿,突然叹道:“整日里与那些飞鹰走狗之辈混在一起,真英雄就在眼前,却不知道结交。不过这样也好,如果当真知道自己是个废物,庶几能保住家业了吧?”

听到祖父这番满含着矛盾心情的话,李敬业愣住了,正当他正在考虑要不要说出实情时,李绩已经转身回到锦榻重新躺下:“退下吧,我已倦了!”

第x章 卷末感言

本卷开始于王文佐前往长安,结束于长安故事,可以说是一个轮回吧!

克劳塞维茨说过“战争是政治的延续”,军事胜利本身不是目的,政治胜利才是。

本卷中的王文佐就用自己的行动印证了这一点,从在长安的宫廷市井,到倭国的金戈铁马、床头床尾,王文佐与其说是一个将军,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。战争对他来说不过是不得已时采取的手段,在这一卷中他从床上得到的东西可能比沙场上得到的还要多得多。在他的身上,读者感觉不到“意难平”、“豪气干云”等让他们觉得“爽”的情绪,只能看到他沿着既定的道路一步步前行,将敌人踩在脚下,然后向下一个目标前进。这样的主角很难让人有代入感吧?

但如果读者们抬起头,去观察一下现实生活中的上位者,就会发现他们与王文佐有些相似,都是那么冷静、没有个人好恶,不被道德约束。对,看过《冰与火之歌》的书友们应该会想起某个人了——泰温,首相大人为什么那么让人害怕,因为他能够不被自己的情绪和道德所影响,总能做出正确的决定;那泰温最后为何而死?……他被偏见蒙蔽了眼睛,把三个子女中最和自己相像,最适合继承兰尼斯特家主之位的小恶魔视为自己一生中最大的耻辱,一次又一次的攻击和侮辱,最后死于儿子之手,让自己视若生命的家族致于危险之中。看到这里,你们应该懂得韦伯想说什么了吧?不要让偏见蒙蔽自己的眼睛。

王文佐将在未来沿着怎样的道路走下去呢?请看本书的第三卷,也许是最后一卷《北方之火》。有的读书说为何只有一卷,应该至少还有三卷吗?我只想说,网文写多长实际上取决于读者,而不是作者,读者大爷多掏钱,没有哪个作者和钱过不去。

第三卷 北方之火

第460章 婴儿和大马哈鱼

高句丽、白山部之东境弗出。

公元667年初秋,在沿着图们江(唐代称呼不详,故用现代称呼代替)入海口向上游行驶一日左右行程之处,有一个叫阿图门的靺鞨村落。首领的家中刚刚生下了一个男孩,小家伙奋力从母亲的体内挣脱出来便嚎啕大哭,通红的皮肤上带着斑点,小身躯滑溜溜的,还有片片的血块。两位面容满布皱纹的接生婆,奥普婆婆和婴儿的祖母阿杜萨,一看到是个男娃娃都开心地笑了。依据先祖的习俗说法,家中头胎男孩的到来预言天神不仅会把特别的恩宠赐给父母,还会泽及父母亲的家族。

得知男孩出生的村民们纷纷向首领道贺,首领也为自己的第一个孙子降生感到万分喜悦,他和自己所有的儿子站在门前,向每个道喜的村民鞠躬回礼。不过并不是每个人都为家中增添了新的成员感到高兴——首领最小的儿子,也就是婴儿的小叔子阿克敦就显得闷闷不乐,原因很简单,他原本今天要和几个同伴去河里打大马哈鱼的,每年这个季节,成群结队的大马哈鱼逆流而上,靺鞨人可以轻而易举的捕捞到大批的鲜鱼,晾晒成鱼干后是他们冬天的重要食物来源。这个美好的日子朋友们将驾驶着桦皮艇在河面上游乐捕鱼,而自己却必须站在家门口发傻笑着向每个来人鞠躬,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只会哇哇叫的小怪物。

“阿克敦,为了庆祝孩子的出生,晚上咱们家要宴请邻居们!”首领似乎看出了自己小儿子的心思:“你去河里打些大马哈鱼回来,晚上家里要用!”

“啊,真的吗?”阿克敦又惊又喜的看着父亲:“我可以去抓鱼了?”

“是呀,要不然让你满脸苦相的站在这里,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家生的是个女孩呢!”首领没好气的说:“反正你今天也和人约好了去河里打鱼!现在就去吧!天黑前带四十条半人长的大马哈鱼回来就成!”

“多谢阿玛!”阿克敦又惊又喜,现在还早得很,到天黑还有四个时辰,这个季节河里的大马哈鱼多的要命,都不用鱼网,拿根削尖的木棍都能把鱼叉上来。

“快走,快走!不争气的东西!”首领不耐烦的挥了挥手:“都当上叔叔了,还是个孩子样,家里脸都让你丢尽了!”

父亲的呵斥从阿克敦的左耳进,右耳出,他欢呼着跑进院子,几分钟后便牵着狗,背着自己的短弓箭矢向村外河边跑去,在那儿他追上了正在往河里搬船的同伴们。阿克敦兴奋的把好消息告诉同伴们:“天黑前交出四十条半人高的大马哈鱼,一天的时间就都是自己的了!”

“四十条?这么多?”一个同伴苦着脸问道。

“没办法,我大哥第一个孩子昨晚出生了,是个男孩!”阿克敦无奈的摇了摇头:“我阿玛说晚上要请全村的人吃饭,所以要四十条半人高的大马哈鱼,你们不会不帮忙吧?”

“难怪一大早就这么热闹,这可是大好事呀!家中第一个孩子是男孩的会有好事好生,阿克敦,你爹肯定很高兴!”

“是呀,都笑的合不拢嘴了!”阿克敦一边帮着将桦皮船抬起,一边说:“不过你们觉得这真的会有好事吗?这几年可都没啥好消息呀!部落大人年年都来拉人,说是帮高句丽人和唐人契丹人打仗,可唐人和契丹人和我们又有什么仇,他们又没拦着我们打鱼种地打猎,我们干嘛要他们打仗?”

在场的少年最大的有十三四岁,最小的也有十二三岁,这在古代已经不能算是个孩子了。而在公元662年唐军在苏定方指挥下围攻平壤失败后,虽然再也没有大举出兵征讨高句丽,但每年春秋两季都有出动骑兵袭击骚扰高句丽的国土,掠夺人口,以削弱高句丽的国力。为了抵御唐军的袭扰,高句丽也不得不从依附于他的各路靺鞨部落中征召兵力,即便像阿图门这样位于偏远之地的靺鞨部落也受到影响。

“这个我就不知道了!”一个同伴叹道:“我都没见过一个唐人,也没见过契丹人!”

“是呀,我也没见过!”另一个同伴答道:“不过我听说唐人很聪明,会做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!”

“你是说唐人和萨满一样?”有人露出了恐惧的表情:“那可就糟糕了,高句丽人怎么会打得过唐人?”

“不是,唐人的聪明和萨满不太一样!怎么说呢?我也说不清,反正你见到就知道了!”

“你这不是废话吗?咱们这里哪里会有唐人!”有人笑道:“你忘记了咱们这叫什么吗?弗出,就是很偏远的意思!唐人怎么会跑到这里来?”

“那可不一定!你们都知道弗出集吧!就是距离这里有一天半路程的那个集镇!那儿可是什么都有,各个地方的商人都会来的,说不定也有唐人来!”说到这里,阿克敦叹了口气:“真想去弗出集看看呀!”

阿克敦的叹息引起了少年们的共鸣,虽然出身于偏远的村落,但与所有的同龄人一样的是,少年的胸膛中跳着勇敢的心,旺盛的好奇心驱使着他们,渴望前往未知的世界。

“阿克敦,还是快去打鱼吧!你看看现在都什么时候了!你爹的脾气你知道的,如果天黑前不拿四十条半人高的大马哈鱼回去,你的屁股难保!”

同伴的话让阿克敦打了个寒颤,即使在靺鞨这样的野蛮人当中,阿克敦的父亲也是以严厉而闻名的,如果晚上阿克敦没能带着足够的大马哈鱼回家,等待他的绝对是一顿个把月下不了地的鞭子。他挥了挥手:“好了,算我欠你们一个人情,咱们快去先把大马哈鱼抓够了再说!”

随着船桨划动,桦皮船划破水面,向河中驶去。初秋的河面清澈,河对岸的山坡上长满了桦树、栎树和栗树,还没有成熟的果实将栎树和栗树的树枝压得垂下,阿克敦站起身来,用船桨压低一根垂下的树枝,扯下一把栗子,分给同伴们。苦涩的味道直冲脑门,少年们发出清脆的笑声,回荡在河面上。

当桦皮船抵达渔场,甚至站在船上就能看到成群的大马哈鱼在水下回游,这种勇猛的鱼类每年都会从大海逆流而上,冲破各种艰难险阻,抵达河流上游的某个湖泊深潭,在那儿它们将产下无数的卵,然后死去,它们的尸体将成为新生命的口粮,而等这些小鱼稍微长大些,它们又会顺流而下,进入海中,在那儿生活直到下一次循环,这一伟大的循环也养活了许多其他的生命——比如靺鞨人。

阿克敦和他的伙伴们熟练的布下渔网,然后用鱼叉扑捉陷入网中的猎物,很快船舱里就被渔获装满了,他们不得不靠岸,把抓到的鱼拖上岸,剖开鱼腹,取出内脏,清洗干净。这些都是他们从小便看惯了做惯了的,所以即熟练而又迅速。

“阿虎,让开,这些不是给你的!”阿克敦一边熟练的处理猎物,一边用脚踢开试图靠近的猎狗,这个季节里的母大马哈鱼腹中有很多鱼籽,在靺鞨人的风俗中这是一道佳肴,而鱼鳔也可以用来熬制制造角弓的胶水,所以只有剩下的内脏才能给猎狗吃,被主人踢开的阿虎不满的发出呜咽声,似乎是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在向大人撒娇。

“阿克敦,阿克敦,河面上有船过来了!”同伴喊道。

“是临近村子的船吧?别管他们,咱们干自己的,这季节鱼多得是,没人会为了争夺大马哈鱼动手的!”阿克敦头也不回的答道。

“不是临近村子的船,你回头看看,是大船,非常大的船!”

阿克敦回过头,手中的骨刀顿时脱手滑落,同伴没有说错,这肯定不是临近村子的船,是一条大大大大大大船,足足有二十条桦皮艇连起来那么长,十二条桦皮艇宽!

“沈校尉,岸上有几个蛮子少年,要放小船去将其抓回来吗?”一名军官指着不远处岸上正乱作一团的那几个靺鞨少年问道。